魏哲哲
2025年10月16日08:22 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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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耕地上取土售賣違法嗎?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回應了這一問題:瞿某等人為牟取私利,在永久基本農田上取土並銷售,導致29.4畝耕地地形地貌改變,生產功能喪失。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判處其有期徒刑並處罰金,還同步推進“受傷農田”的生態修復。
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。此案的意義不僅在於讓環境資源破壞者受到懲戒,更詮釋了“環境有價、損害擔責”和“誰破壞、誰修復”的司法理念,清晰傳遞出國家施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強烈信號。
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,用之不覺,失之難存。現實中,一些不法分子為牟取私利,以“改良土壤”“項目建設”等合法名義為掩護,行垃圾傾倒、堆放廢棄物之實﹔有的偷排污水污染水源,威脅群眾健康、影響生產生活秩序﹔甚至有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數據造假,以“包合格”承攬業務,嚴重損害環境監測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。生態環境關乎民生福祉,這些行為不僅直接戕害綠水青山,造成國家資源、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,更擾亂環境監測市場及政府主管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。
唯有高懸法治利劍,堅持嚴懲立場,才能讓制度落實到位、進一步筑牢綠水青山的屏障。實踐中,各地暢通舉報渠道,及時回應群眾的民生關切,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中的問題﹔司法機關綜合運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法律手段懲治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,實行“全要素、全環節、全鏈條”懲治和警示,達到充分保護生態環境、有力制裁侵權人的效果,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權益和公眾健康。
以案促治,方能標本兼治。個案判決並非終點,還要善於由一個案件辦理推動一類問題的解決。針對個案反映出來的日常監管存在盲區、行政執法協同機制存在疏漏等問題,司法機關通過制發高質量的檢察建議、司法建議,推動相關部門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,實現從末端懲治向源頭預防的延伸,在法治軌道上求解平衡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的最大公約數。
守護綠水青山,還要著眼於全民法治意識、生態保護自覺的提升。現實中,不少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源於法律意識淡漠,例如使用彈弓槍等非法行獵、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擅自砍伐自有山場林木等。這啟示我們,要進一步加強相關普法工作,採取多種形式和有力措施,提升宣傳實效,營造全民尊法守法良好氛圍。當下,一些地方探索將審判庭“搬到”案發地,充分發揮司法的規則引領與價值導向功能,通過“巡回審判”、以案釋法,讓群眾零距離感受司法威嚴,實現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,使生態保護理念深入人心。
生態保護,絕非選擇題,而是必答題。今年是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理念提出20年。推進美麗中國建設,還要進一步筑牢法治基石,以制度之嚴、督察之力、司法之威,鍥而不舍、久久為功,用心用力用情守護良好生態環境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10月16日 19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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